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含以下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如何確定: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5個工作日
編號 | 材料名稱 | 類型 | 份數 | 備注 |
1 | 身份證 | 復印件 | 1 |
2017年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 |||||||||
---|---|---|---|---|---|---|---|---|---|
繳費項 | 繳費基數 (官方) |
單位比例 | 單位金額 | 個人比例 | 個人金額 | 單位及個人合計 | |||
農業 | 城鎮 | 農業 | 城鎮 | 農業 | 城鎮 | ||||
養老 | 2946 | 18% | 530.28 | 8% | 8% | 235.7 | 235.7 | 765.96 | 765.96 |
醫療 | 2946 | 9% | 265.14 | 2% | 2% | 58.92 | 59.92 | 324.06 | 324.06 |
失業 | 2946 | 0.7% | 20.62 | 0% | 0.3% | 0 | 8.84 | 20.62 | 29.46 |
生育 | 2946 | 1% | 29.46 | 0% | 0% | 0 | 0 | 29.46 | 29.46 |
工傷 | 2946 | 0.34%(二類) | 10.02 | 0% | 0% | 0 | 0 | 10.02 | 10.02 |
合計 | 29.04% | 855.52 | 10% | 10.30% | 296.4 | 303.4 | 1150.12 | 1158.96 |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