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梢韵碛邢鄳纳绫嘁?。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使社會保險惠及更多人,我市出臺了《關于達到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有關社會保險問題的通知》,補繳辦法更加規范合理,符合條件的我市部分大齡人員無社會保障的難題迎刃而解。
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的參保人員,符合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參保繳費、具有本市戶籍滿十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三個條件的,可申請延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至65周歲。延長繳費時間至65周歲,繳費年限仍不滿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以及符合上述條件,已在我市辦理退休一次性結算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退回一次性結算費用,恢復相應繳費年限,從辦理退費次月起,按規定參保繳費。
“符合條件申請辦理的人員,按我市自由職業及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即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以延長繳費各年度使用的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睋袆趧雍蜕鐣U暇窒嚓P負責人介紹,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達到65周歲時繳費年限仍不滿十五年需辦理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為辦理補繳時當年使用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8%,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后,可從辦完退休手續次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按月享受養老待遇。養老待遇隨國家基本養老待遇調整機制調整。
《關于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及自由職業者補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社會保險費補繳的五種情況:
1、“滯后補繳”。即: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因辦理社會保險分戶、并戶、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簽訂勞動合同滯后以及新建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原因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需補繳的。
2、“流動補繳”。即:欠繳社會保險費企業因職工流動、退休(職)、失業等原因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原則上應按規定為全部職工補齊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后才能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無力全部補繳的,可作出補繳計劃,經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后,可單獨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
3、“接續補繳”。即: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職人員,其在1994年10月至2003年底期間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但因各種原因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由原企業憑相關證明,按規定補繳其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不滿十五年的個體及自由職業者(含靈活就業人員),本人申請,允許繼續參保繳費至滿十五年。允許繼續參保繳費的年限,最低不少于一年,最長不超過五年。
4、“判令補繳”。即: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勞動仲裁部門裁定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決定等法律文書責令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5、“一次性醫療保險費補繳”。即:符合享受定期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但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的職工,退休時可申請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費。
1-2個月
編號 | 材料名稱 | 類型 | 份數 | 備注 |
1 | 身份證 | 復印件 | 1 |
2017年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 |||||||||
---|---|---|---|---|---|---|---|---|---|
繳費項 | 繳費基數 (官方) |
單位比例 | 單位金額 | 個人比例 | 個人金額 | 單位及個人合計 | |||
農業 | 城鎮 | 農業 | 城鎮 | 農業 | 城鎮 | ||||
養老 | 2946 | 18% | 530.28 | 8% | 8% | 235.7 | 235.7 | 765.96 | 765.96 |
醫療 | 2946 | 9% | 265.14 | 2% | 2% | 58.92 | 59.92 | 324.06 | 324.06 |
失業 | 2946 | 0.7% | 20.62 | 0% | 0.3% | 0 | 8.84 | 20.62 | 29.46 |
生育 | 2946 | 1% | 29.46 | 0% | 0% | 0 | 0 | 29.46 | 29.46 |
工傷 | 2946 | 0.34%(二類) | 10.02 | 0% | 0% | 0 | 0 | 10.02 | 10.02 |
合計 | 29.04% | 855.52 | 10% | 10.30% | 296.4 | 303.4 | 1150.12 | 115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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