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關系轉接就是指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學習、外出等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或單位,以及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經黨組織同意,將黨組織進行轉接的一種調動形式。
人事代理畢業生中的中共黨員,其組織關系應隨《就業報到證》轉到海納人力流動人員黨委,并編入所屬黨支部參加黨員活動。畢業生在校期間入黨后未轉正的,有流動人員黨委按照黨章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大中專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基本原則
已經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工作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這部分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對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黨員組織關系轉接要求
1、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要使用統一式樣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加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介紹信的有效期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不應超過3個月。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由黨員自己攜帶,不能攜帶的,應由機要交通或機要郵政轉遞。
2、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一旦丟失,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由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如果確系本人不慎,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作廢。對丟失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3、黨員應及時轉移黨組織關系,對過期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組織部門要調查了解。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要予以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的,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過期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作廢,由開出介紹信單位另行補轉。
4、黨委在黨員組織關系轉接過程中要及時做好黨員檔案的轉接工作,轉出單位要及時把轉出黨員的檔案及時寄往轉入單位;轉入單位要主動和轉出單位聯系。
材料齊全后1-2周
編號 | 材料名稱 | 類型 | 份數 | 備注 |
1 | 介紹信 | 原件 | 1 | |
2 | 2寸照片 | 原件 | 2 | |
3 | 身份證 | 復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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